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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北流市公开补充招聘特岗教师公告(68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4】第482393号

2024-09-26

招聘截止时间:2024-10-13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同意增加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桂教教师〔2024〕70号)规定,北流市2024年计划公开补充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义教特岗”)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北流市2024年计划补充招聘义教特岗教师68名,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18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义务教育学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未满31周岁)。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3.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1日未满36周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4年北流市公开补充招聘特岗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1.《2024年北流市公开补充招聘特岗教师报名信息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7.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或成绩单。

8.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政府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技能奖、社团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的获奖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以上材料,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其中6—8项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笔试人选。

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前,如有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设岗数,空缺岗位计划数可调剂到生源充足的其他学科岗位使用。

2.笔试方式。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教育学与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等方面公共基础知识水平。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5.笔试要求。

笔试时考生携带考试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场考试。

6.笔试成绩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的分值为100分。面试的评分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2.面试内容。

面试(试讲)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前集体讨论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使用的教材为北流市中小学现行使用的学科教材。初中化学教师岗位使用九年级教材,初中其他学科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教材;小学教师岗位使用四年级教材。

3.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5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选岗、考察程序。

6.面试要求。

面试时考生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候考。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须知。

7.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全部结束后的当天,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如同岗位的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发布体检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派出人员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五、选岗

北流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面试合格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确定选岗次序。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选岗的,可在同岗位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选岗、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和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约上岗及岗前培训

(一)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

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由设岗学校与聘用人员于2024年11月30日前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到聘用学校报到上岗。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可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二)岗前培训

对已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的开展系统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三)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各设岗学校于11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九、其他事项

其它事项按自治区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规定执行。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北流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监组)

0775—6299726(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人社局纪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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