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教师公告(第1号)(18人)
已结束
招聘截止时间:2024-07-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安排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区教育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18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待遇。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吉阳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A类岗位:仅面向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共计1名。
2.B类岗位:面向本省户籍人员,共计2名;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共计1名。
3.C类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共计14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本公告及《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报考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所有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具有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A类岗位的报考人员,指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已退役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
(九)B类岗位报考人员,指海南省户籍人员【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十)C类岗位报考人员,指专业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在中小学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十一)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十二)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十三)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四)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十五)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人员;
9.海南省在编中小学教师;
10.参加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考试的入围体检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协商委托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活力吉阳”公众号、“吉阳教育”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2024年7月9日12:00。
(2)报名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请应聘者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职称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承诺书(附件3);
(8)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10)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11)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12)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14)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1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24年7月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9日17:00准时关闭。
3.本次招聘,A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B类和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各类岗位达不到相应比例数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及笔试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
①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①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入围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
②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并参加资格复审。
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整理提交,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材料顺序为:
①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海南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⑤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⑥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⑦承诺书(附件3)。
⑧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⑨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缺少相关材料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现场教学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的,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公布成绩
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1.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过程由吉阳区教育局协商吉阳区纪委、吉阳区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2.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岗位选择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和“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A类和C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B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满6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本次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未经同意报考公职岗位或私自报考后辞职的,5年内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储备库合格分数线以上,将自动进入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储备库。
(三)本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
(四)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吉阳区编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0898-8886515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6609469。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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