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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人才招聘教师实施方案(50名)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24】第481757号

2024-09-07

招聘截止时间:2024-11-26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和《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引进人才操作办法(试行)》(驻人才〔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2024年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进行引进人才招聘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引进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4年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人才招聘教师共5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初始学历学位须为国内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四、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教师资格证条件:具有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市直学校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7日9:00至11月25日17:00登录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下载并填写《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待用人单位审核。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为:教育基础知识(包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组织该岗位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其所在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考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原始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等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3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待遇

按照驻马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引进人才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于引进的E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自被聘用之日起连续发放三年;三年服务期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20万元。在职称评聘中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级职称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业绩依据。子女需来我市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的,经驻马店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审核后,根据个人意愿,由所在地教育部门负责提供优质资源予以保证。以上相关政策规定所需资助或奖励经费,建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级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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