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潭市韶山干部学院招聘公告(9名)
招聘中
招聘截止时间:2025-01-01
韶山干部学院是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湖南省委组织部业务指导,是湖南唯一一家列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目录的党性教育干部学院、共青团中央挂牌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省委组织部授牌的第一批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是目前湖南省唯一一家干部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韶山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韶山干部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5名,管理岗位计划招聘4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网站、韶山干部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01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02-07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00:00至4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并与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网站、韶山干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岗位”栏须同时填写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③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证明落款时间须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④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入围体检后提供);
⑥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具体安排等在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01岗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02-07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01岗位:采取试讲、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学术评议。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②02岗位:采取试讲、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③03岗位:采取试讲、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舞台情景剧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④0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面试两环节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⑤05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⑥06-0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业务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笔试、面试两环节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会计专业能力和财务软件使用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01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02-07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试讲、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环节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韶山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和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731-8278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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