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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齐齐哈尔大学招聘公告(二)(31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4】第477607号

2024-06-04

招聘截止时间:2024-06-16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内容详见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详见《齐齐哈尔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二)》(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出生);

(六)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本、硕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为学术型硕士。

(七)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齐齐哈尔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日9时—2024年6月15日9时期间登录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在“个人简历”栏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6月1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6月1日11时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短缺的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 本科应聘人员需提本科毕业学校开具的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应聘人员需提供已获得各时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学校开具的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

(4) 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提供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原件(需盖章签字)(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6)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短缺的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不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板书讲课、答辩)、结构化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3.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电子信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编: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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