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人)
已结束
招聘截止时间:2024-11-01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详见学校官网http://www.qqhrtc.com。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2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5.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学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1234567。
(一)发布信息
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一个PDF文件及报名表用“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命名,上传至报名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除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外还需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4)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提交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2日(含)。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学校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的,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4)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请详见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考生面试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参加心理测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
(1)试讲。试讲主要进行教师素质及能力测试。对应聘人员的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其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教材,教师岗位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专职辅导员岗位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素质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应变、表达、分析等能力。
(3)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方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黑龙江省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
(四)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和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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